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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民政局标准地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0 16:56 来源: 民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沁春佳园”地名已经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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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类别

所属行政区

地理位置

批准时间

1

沁春佳园

Qìnchūn Jiāyuán

城镇居民点

白云街道

东至城南西路街面房南至白云锦园住宅区西至陶村小区居民房北至佳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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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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